邦彦技术: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邦彦技术(688132)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132 公司简称:邦彦技术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邦彦技术68813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邹家瑞
电话0755-86168628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号2101
电子信箱irm@bangyan.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977,987,370.182,035,040,239.14-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97,623,617.561,581,013,811.131.0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20,832,489.18129,318,332.24-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63,655.26-5,054,213.7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99,965.24-21,212,157.58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132,853.8413,204,907.00-562.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2-0.90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04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04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3.4029.30增加4.10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82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祝国胜境内自然人25.1438,269,77438,269,77438,269,7740
劲牌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3723,400,00023,400,00023,400,0000
深圳市中彦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4.166,325,6616,325,6616,325,6610
祝国强境内自然人3.305,023,0015,023,0015,023,001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133,242,5393,242,5393,242,5390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802,740,0002,740,0002,740,0000
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772,700,0002,700,0002,700,0000
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92,426,6672,426,6672,426,6670
北京永阳泰和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62,380,9522,380,9522,380,9520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42,195,5562,195,5562,195,556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1、祝国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祝国胜胞兄;2、北京永阳泰和投资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杜永江为公司股东劲牌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吴少勋妹夫;3、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6.00%的出资额,直接持有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5.08%的出资额,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4、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10.00%的出资额并持有其普通合伙人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00%的出资额。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