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彦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邹家瑞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邹家瑞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须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财务总监的工作。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且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邹家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独立董事:吴申军、柴远波、桂金岭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