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彦技术: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祝国胜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现将提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使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相匹配,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祝国胜先生提议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含);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祝国胜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祝国胜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祝国胜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诸多渠道,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了市场参与各方。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打造高效透明的沟通平台。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