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彦技术: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期权注销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注销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因调动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的职务,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再行使,由公司进行注销。”及“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或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再行使,由公司进行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许巧丰女士于2024年4月8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全部三期共计6万份股票期权;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全部三期共计45.30万份股票期权。
二、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7.78万份(包含上述异动人员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5.39万份)。
综上,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3.69万份(为剔除上述数据中重复计算数据的净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