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及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043)。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海臣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潇女士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海臣先生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离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张静娟女士接替李海臣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静娟女士、李潇女士。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娟,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过安硕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张静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