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