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杰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