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邓先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邓先学先生邓先学先生,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2000年6月至2004年2月任东莞市时唛特电器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04年2月至2009年3月任标准志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2009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人事总监;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先学先生持有公司21,75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