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会议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黄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