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5-013转债代码:118048 转债简称:利扬转债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7日,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利扬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6.13元/股)的130%(含130%,即20.97元/股),已触发《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利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
? 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期间),如“利扬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亦不提出有条件赎回方案。公司以2025年6月8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利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利扬转债”有条件赎回的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6号)同意注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2,889,094.32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9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7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利扬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4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利扬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6.13元/股,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7月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1月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7月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无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形。“利扬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仍为16.13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利扬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7日,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利扬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6.13元/股)的130%(含130%,即20.97元/股),已触发“利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议案》,鉴于“利扬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仍存在较长的存续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决定不行使“利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期间),如“利扬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即2024年9月8日至2025年3月7日)交易“利扬转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张
债券持有人名称 | 债券持有人身份 | 期初持有数量 | 期间合计买入数量 | 期间合计卖出数量 | 期末持有数量 |
黄江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50,000 | 0 | 50,000 | 0 |
黄主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 | 2,000 | 0 | 2,000 | 0 |
瞿昊 | 董事 | 186,360 | 0 | 186,360 | 0 |
债券持有人名称
债券持有人名称 | 债券持有人身份 | 期初持有数量 | 期间合计买入数量 | 期间合计卖出数量 | 期末持有数量 |
辜诗涛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43,340 | 0 | 43,340 | 0 |
张亦锋 | 董事、总经理 | 9,070 | 0 | 9,070 | 0 |
邓先学 | 职工代表监事 | 500 | 0 | 500 | 0 |
合计 | - | 291,270 | 0 | 291,270 | 0 |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均未交易“利扬转债”。如未来上述主体交易“利扬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公司以2025年6月8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利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利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利扬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769-26382738
邮箱:ir@leadyo.com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