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3-08  利扬芯片(688135)公司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3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黄江先生主持,并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议案》

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7日,公司股票满足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利扬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的情形,已触发“利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鉴于“利扬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仍存在较长的存续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利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期间),如“利扬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亦

不提出有条件赎回方案。公司以2025年6月8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利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利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