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 年7 月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会议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郭群女 士主持,并已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与会 的各位独立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出具的《广东 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群、刘子玉、徐建明
2026 年7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