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蛋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近岸蛋白(68813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3-013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湖大饭店A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
普通股股东人数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7,987,00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7,987,0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8.381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8.38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笃强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978,85899.98308,1500.017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970,15899.964816,8500.0352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978,85899.98308,1500.0170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978,85899.98308,1500.0170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978,85899.98308,1500.0170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978,85899.98308,1500.0170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7,970,15899.964816,8500.0352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普通股47,978,85899.98308,1500.017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535,15899.525616,8500.474400.0000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543,85899.77058,1500.229500.0000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3,543,85899.77058,1500.2295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8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2、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云、李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