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蛋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查股网  2024-08-15  近岸蛋白(688137)公司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文苑路88号东恒盛国际大酒店五楼姑苏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1
普通股股东人数7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9,636,19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9,636,1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0.731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0.731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化星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笃强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张冬叶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9,574,64399.875960,5520.12191,0000.002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5,139,64398.816560,5521.16411,0000.019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瑶、孙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