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溢光电: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88,208,86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88,208,86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0.543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0.543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英敏女士和副董事长张百哲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董事会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吴克强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秦莘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88,208,863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88,208,863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健律师、王振湘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