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生物: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对参股公司超立安增资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陈洁、罗进、邹殿新、黄伟德
2023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