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海尔生物医疗新兴产业园办公楼101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兰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