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生物:关于选聘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的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 刘钢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任期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之日起,至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后,经董事会考核合格可连聘连任。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刘钢先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 验;公司聘用刘钢先生担任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的提名、聘任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人选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附件:刘钢先生简历
刘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11 月出生,硕士学历, 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刘先生于2004 年加入海尔集团,曾任海尔金控副总裁、 海尔大健康板块运营执行总裁等职,2018 年7 月至2021 年7 月任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刘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45 万股。刘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