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生物: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21  海尔生物(688139)公司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尔生物”)于 2026 年7 月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 开了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全部用于减少 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43)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 号海尔生物医疗新 兴产业园

2.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即2026 年7 月21 日起45 日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 联系电话:0532-88935566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 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