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华特: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并全面了解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