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43证券简称:长盈通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六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议案一 ...... 8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二 ...... 9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 ...... 10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四 ...... 11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五 ...... 12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六 ...... 13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3
议案七 ...... 14
《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
议案八 ...... 15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15
议案九 ...... 17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17议案十 ...... 18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8
议案十一 ...... 19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19
议案十二 ...... 2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
议案十三 ...... 2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21
附件一、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附件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5附件三、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1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
得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在2024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4日14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4日
至2024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 | 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9 |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
1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12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议案一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年报披露相关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编制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一:《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家松先生、李奔先生、李居平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林学春先生根据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运作情况,分别编制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100719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562,769.6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56,221,197.70元。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重要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10,000.00 | 3,556.20 | 预计未来一年销售好转,业务需求增加 |
合计 | - | 10,000.00 | 3,556.20 | - |
公司2024年度预计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购销行为,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湖北航天高投光电子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议案七《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鉴于此,公司拟聘请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一)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月发放;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二)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注: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方式、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确定的情况执行。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上述额度范围内的融资事项并签署与融资事项相关文件,本议案及授权董事长办理融资相关事项的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议案十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三:《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除担任监事外,未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除担任监事外亦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具体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发放办法
监事的基本薪酬均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中按月考核的部分可按月发放,按年度业绩考核的部分,年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考核评定后发放。
六、其他规定
1、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注: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议案十二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55,232,847.50元的比例为19.59%。本事项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具体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一、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1)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皮亚斌、周飞、廉正刚、邝光华、刘圣松、隋文斌、李井哲、林学春、李居平、李奔、刘家松。其中林学春、李居平、李奔、刘家松为独立董事。
2023年8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皮亚斌、邝光华、廉正刚、曹文明、江斌、王晨、李居平、李奔、刘家松。其中李居平、李奔、刘家松为独立董事。
(2)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61项议案,对外披露文件172份、定期报告4份,116万字。主要就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薪酬福利、股份(权益)变动、IPO限售股上市流通、股权激励、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公司重要基本信息变化等议题进行了审议。
公司各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于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2023年度,未发生董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筹备召开4次股东大会,包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及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发生议案被否决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各专业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4、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董事会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尽可能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5、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具体执行情况,确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实施。根据内控审计结果显示,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对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公司审计师亦确认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6、董监高参加培训情况2023年度,公司证券部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共计10次,其中邀请中介机构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6次,参与监管机构组织培训4次。
二、公司法人治理与董事会规范建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法规和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1、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运作符合相关规定,作用发挥正常。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等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法律、规则变更要求,对相关治理文件进行修编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强化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职能部门在内控建设方面的职能。结合公司实际,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其额度,切实发挥好董事会防范风险、统领全面风险管理的功能,始终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增强内控体系刚性约束,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3、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董事会要求信息披露部门相关人员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和理解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的同时,公司在年度、中期报告中,积极披露行业信息,包括公司业务模式、核心竞争力等数据,为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供充分信息。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2024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4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敦促经理层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100719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2023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比率(%) |
营业收入 | 22,018.37 | 31,375.05 | -29.8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56.28 | 8,072.27 | -80.7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2.16 | 7,060.97 | -105.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2.37 | 3,296.65 | -37.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88 | -85.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88 | -85.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6 | 16.17 | 减少14.91个百分点 |
资产总额 | 137,262.44 | 140,648.90 | -2.4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1,892.09 | 124,981.77 | -2.47 |
二、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报告期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额 | 变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4,814,479.52 | 827,667,037.66 | -612,852,558.14 | -74.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1,918,227.40 | 0.00 | 511,918,227.40 | 不适用 |
应收票据 | 34,245,320.28 | 70,079,321.83 | -35,834,001.55 | -51.13 |
应收账款 | 252,976,475.42 | 233,868,763.17 | 19,107,712.25 | 8.17 |
预付款项 | 4,896,994.24 | 13,844,607.91 | -8,947,613.67 | -64.63 |
其他应收款 | 10,409,038.98 | 16,740,699.22 | -6,331,660.24 | -37.82 |
存货 | 64,018,146.25 | 46,888,656.15 | 17,129,490.10 | 36.53 |
合同资产 | 0.00 | 274,437.59 | -274,437.59 | -1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10,251,498.64 | 972,742.85 | 9,278,755.79 | 953.88 |
流动资产合计 | 1,103,530,180.73 | 1,210,336,266.38 | -106,806,085.65 | -8.82 |
非流动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12,592.38 | 734,385.07 | -21,792.69 | -2.97 |
固定资产 | 196,799,639.48 | 161,843,666.76 | 34,955,972.72 | 21.60 |
在建工程 | 28,305,972.36 | 1,605,348.06 | 26,700,624.30 | 1,663.23 |
使用权资产 | 2,921,483.03 | 1,679,073.61 | 1,242,409.42 | 73.99 |
无形资产 | 14,716,310.07 | 14,632,554.79 | 83,755.28 | 0.57 |
长期待摊费用 | 1,466,258.78 | 949,862.27 | 516,396.51 | 54.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12,402.55 | 8,533,119.08 | 1,779,283.47 | 20.8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859,594.47 | 6,174,704.40 | 7,684,890.07 | 124.4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9,094,253.12 | 196,152,714.04 | 72,941,539.08 | 37.19 |
资产总计 | 1,372,624,433.85 | 1,406,488,980.42 | -33,864,546.57 | -2.41 |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74.05%,主要系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期增加511,918,227.40元,主要系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3、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51.13%,主要系商业承兑汇票背书到期终止确认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64.63%,主要系预付的原材料款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37.82%,主要系支付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减少所致;
6、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36.53%,主要系原材料及产成品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合同资产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合同质保金到期所致;
8、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953.88%,主要系预缴预缴的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663.23%,主要系募投项目的厂房和机器设备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加73.99%,主要系本是本期经营性租赁的资产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54.37%,主要系园林绿化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额 | 变动比率(%)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4,583.33 | 12,011,555.56 | -7,006,972.23 | -58.34 |
应付票据 | 13,113,405.31 | 17,640,297.80 | -4,526,892.49 | -25.66 |
应付账款 | 43,802,678.61 | 31,474,118.21 | 12,328,560.40 | 39.17 |
合同负债 | 8,549,885.08 | 4,983,748.28 | 3,566,136.80 | 71.56 |
应付职工薪酬 | 21,574,425.78 | 24,747,114.83 | -3,172,689.05 | -12.82 |
应交税费 | 1,547,543.71 | 13,549,452.28 | -12,001,908.57 | -88.58 |
其他应付款 | 11,582,566.74 | 8,005,905.38 | 3,576,661.36 | 44.68 |
其他流动负债 | 4,386,135.91 | 2,967,218.07 | 1,418,917.84 | 47.82 |
流动负债合计 | 109,561,224.47 | 115,379,410.41 | -5,818,185.94 | -5.0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606,666.67 | 10,006,944.44 | -400,277.77 | -4.00 |
租赁负债 | 1,408,191.54 | 1,161,773.52 | 246,418.02 | 21.21 |
递延收益 | 19,840,186.89 | 22,491,230.61 | -2,651,043.72 | -11.7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47,185.69 | 3,528,449.38 | -181,263.69 | -5.1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202,230.79 | 37,188,397.95 | -2,986,167.16 | -8.03 |
负债合计 | 143,763,455.26 | 152,567,808.36 | -8,804,353.10 | -5.77 |
1、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58.34%,主要系公司偿还到期短期借款所致;
2、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39.17%,主要系期末应付材料款、工程款等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71.56%,主要系合同签订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88.58%,主要系支付税费金额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44.68%,主要系确认应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47.82%,主要系公司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三)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额 | 变动比率(%)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2,765,726.00 | 94,134,174.00 | 28,631,552.00 | 30.42 |
资本公积 | 913,895,992.84 | 935,213,160.34 | -21,317,167.50 | -2.28 |
库存股 | 6,706,882.00 | 0.00 | 6,706,882.00 | 不适用 |
盈余公积 | 32,744,862.49 | 31,890,581.06 | 854,281.43 | 2.68 |
未分配利润 | 156,221,197.70 | 188,579,796.49 | -32,358,598.79 | -17.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合计 | 1,218,920,897.03 | 1,249,817,711.89 | -30,896,814.86 | -2.47 |
少数股东权益 | 9,940,081.56 | 4,103,460.17 | 5,836,621.39 | 142.2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28,860,978.59 | 1,253,921,172.06 | -25,060,193.47 | -2.00 |
1、报告期末股本较期初增加30.42%,主要系报告期公积金转股所致;
2、报告期末库存股较期初增加6,706,882.00元,主要系公司收到股东限制性股票投资款所致;
3、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142.24%,主要系本年新增子公司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四)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额 | 变动比率(%) |
一、营业总收入 | 220,183,692.62 | 313,750,547.05 | -93,566,854.43 | -29.82 |
二、营业总成本 | 218,460,594.04 | 230,338,482.93 | -11,877,888.89 | -5.16 |
其中:营业成本 | 104,863,295.50 | 143,597,475.53 | -38,734,180.03 | -26.97 |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 | 1,187,813.12 | 2,206,211.02 | -1,018,397.90 | -46.16 |
销售费用 | 17,917,202.69 | 16,484,767.80 | 1,432,434.89 | 8.69 |
管理费用 | 63,867,418.92 | 43,227,181.63 | 20,640,237.29 | 47.75 |
研发费用 | 33,559,423.91 | 25,215,308.87 | 8,344,115.04 | 33.09 |
财务费用 | -2,934,560.10 | -392,461.92 | -2,542,098.18 | 不适用 |
加:其他收益 | 14,417,409.55 | 10,075,288.54 | 4,342,121.01 | 43.10 |
投资收益 | 5,345,317.47 | 225,788.02 | 5,119,529.45 | 2,267.41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630,217.14 | 0.00 | 8,630,217.14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10,286,302.11 | -6,438,456.13 | -3,847,845.98 | 59.76 |
资产减值损失 | -628,017.77 | -259,956.31 | -368,061.46 | 141.59 |
资产处置收益 | 0.00 | 728,196.81 | -728,196.81 | -100.00 |
三、营业利润 | 19,201,722.86 | 87,742,925.05 | -68,541,202.19 | -78.12 |
加:营业外收入 | 536,492.67 | 375,947.81 | 160,544.86 | 42.70 |
减:营业外支出 | 5,652,244.55 | 8,008.47 | 5,644,236.08 | 70,478.33 |
四、利润总额 | 14,085,970.98 | 88,110,864.39 | -74,024,893.41 | -84.01 |
减:所得税费用 | -1,546,420.58 | 6,992,491.46 | -8,538,912.04 | -122.12 |
五、净利润 | 15,632,391.56 | 81,118,372.93 | -65,485,981.37 | -80.73 |
1、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9.82%,主要系是受到军方规划和终端军品结构调整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某重要军工客户在军方订单交付减少或延期,导致公司上游配套的光纤环器件和保偏光纤交付数量减少所致;
2、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46.16%,主要系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少所致;
3、报告期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7.75%,主要系是管理人员增加、相应职工薪酬增加以及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所致;
4、报告期研发费用同比增加33.09%,主要系是公司持续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研发投入,研发设备折旧有所增加,同时加大了对高端研发人员的引入,研发人员薪资增加所致;
5、报告期财务费用减少2,542,098.18元,主要系首发募集资金带来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报告期其他收益同比增加43.10%,主要系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267.41%,主要系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8、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8,630,217.14元,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9、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59.76%,主要系报告期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0、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41.54%,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11、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减少100.00%,主要系本年没有固定资产处置损益所致;
12、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增加42.70%,主要系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3、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增加70,478.33%,主要系报告期对外捐赠支出增加以及支付履约保证金所致;
14、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122.12%,主要系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五)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额 | 变动比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23,714.44 | 32,966,468.15 | -12,342,753.71 | -37.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764,486.72 | -35,891,626.06 | -546,872,860.6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201,589.89 | 725,413,174.44 | -766,614,764.33 | -105.68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0 | 18,361.68 | -18,361.68 | -10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3,342,362.17 | 722,506,378.21 | -1,325,848,740.38 | -183.51 |
1、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7.44%,主要系公司支付的职工薪酬、各项税费以及费用增加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46,872,860.66元,主要系报告期申购理财产品金额增加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5.68%,主要系上年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本年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4、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减少100%,主要系上年长盈鑫子公司出口销售收到的外币期末折算导致。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三、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关联交易、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1)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由陈功文、王玮、陈正男三位监事组成。
2023年8月,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由陈功文、王玮、陈诺三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陈功文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被选举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2项议案,主要就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薪酬福利、股权激励、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等议题进行了审议。
公司各位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于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2023年度,未发生监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公司着力于自身治理结构的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管理与运作的规范性。2023年,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此外,公司董事、高管勤勉尽责,对于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认真了解情况,集体协商决策,认真执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2023年编制的各定期报告均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执行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定价,定价原则公平、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按章办事,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控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上遵循了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和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监督,促进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合法、规范。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各项重大决策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监管新政策的学习与理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