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盈通
股票代码:68814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辛军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长盈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长盈通 | 指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辛军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 | 指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辛军基本情况
名称:辛军住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身份证号码:3706291971********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其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数量(股)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弘宇股份 | 辛军 | 169,875,160 | 48,563,542 | 28.59% |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为个人资金需要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减持计划
长盈通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信息披露义务人辛军拟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71,100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减持数量不超过1,223,7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减持数量不超过2,447,4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实施过程中。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辛军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持有的长盈通股份,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长盈通6,500,000股,占长盈通总股本的比例为5.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118,722股,占长盈通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上市公司流通股381,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12%。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日期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价格(元/股) | 变动方式 |
辛军 | 2025.1.23 | 381,278 | 0.312% | 27.611 | 集中竞价 |
合计 | 381,278 | 0.312%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辛军 | 6,500,000 | 5.31% | 6,118,722 | 5.00%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质权人 | 质押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质押登记日 | 预计解除 质押日 | |
股份质押 |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377.00万股 | 3.08% | 2024.6.6 | 2026.6.5 |
股份质押 | 山东历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0.00万股 | 0.41% | 2025.1.22 | 2028.1.24 |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备查文件。
上述文件备置地点: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武汉市 |
股票简称 | 长盈通 | 股票代码 | 6881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辛军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 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辛军 股票种类:人民币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6,500,000股 持股比例:5.3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辛军 股票种类:人民币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6,118,722股 持股比例:5.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辛军日期:2025年1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5 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