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武汉金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创投”)实施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金鼎创投持有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从6,500,000股减少至6,118,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5.31%减少至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
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持股5%以上股东金鼎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31%),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71,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减持数量不超过1,223,7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减持数量不超过2,447,400股。减持期间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股东金鼎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5年3月28日,金鼎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1,27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31%。本次权益变动后,金鼎创投持有公司股份从6,500,000股减少至6,118,722股,持股比例由5.31%降至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武汉金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汤逊湖民营工业园区武汉市江夏德松科技开发中心办公楼 |
法定代表人 | 徐击水 |
注册资本 | 壹亿叁佰万元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55584278204 |
经营范围 | 投资与资产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中国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咨询(不含证券)。 |
成立日期 | 2010年08月03日 |
经营期限 | 长期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金鼎创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381,278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金鼎创投 | IPO发行前 | 集中竞价 | 2025年3月21日至 2025年3月28日 | 34.64 | 381,278 | 0.31%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金鼎创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6,500,000 | 5.31% | 6,118,722 | 5.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500,000 | 5.31% | 6,118,722 | 5.00%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主要原因系股东自身资金需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金鼎创投实施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已减至5%,其仍处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实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