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 财务顾问")接受武汉长盈通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上市 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长盈通2025年度利润分配 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 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 司此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28,759股,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公 司股份2,178,064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故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 化分红,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通")于2026 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拟实施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128,780,802股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股份2,178,064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26,602,738股,以此计算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6,330,136.9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为26.45%。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 股份回购金额2,191,582.7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521,719.66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61%。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除权除息处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十 二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长盈通回购专用账户持有2,178,064股,不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因此,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3.2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 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x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长盈通仅进行现金分红,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以2026年6月 2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26.00元进行测算, \(除息参考价 =(226.00-0.05) /(1+0)\) =225.95元/股。
四、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1.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2.已完成授予登记的激励股份但不参与分配。
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情形一: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二)以申请日或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益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 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5元/股。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128,780,802 股-2,178,064 股 =126,602,738 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times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div\]
\[总股本 =(126,602,738 × 0.05) ÷ 128,780,802 \approx 0.05 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26.00-0.05) /(1+0)=225.95\]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26.00-0.05) /(1+0)=225.95\]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一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 \(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25.95-225.95| / 225.95=0<1 \%\) 。长盈通本次差异化权益分 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长盈通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东玉
李东岳
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