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特气: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中船特气(688146)公司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根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提请审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提请审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2.《关于提请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提请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行为,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延迟支付的情形,风险可控。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述报告。

4.《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关于提请审议确定公司经理层2023-2025任期及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提请审议确定公司经理层2023-2025任期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经理层2023-2025任期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是依据公司规模、经营目标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更好的体现权、责、利的一致性,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经理层2023-2025任期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6.《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

我们对《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和投资金额等其他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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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