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特气: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三氟化氮及六氟化钨充装改造项目立项的议案》
中船特气拟投资793.84万(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在邯郸市肥乡区开展三氟化氮及六氟化钨充装改造项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