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特气: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12-25  中船特气(688146)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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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

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

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议案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

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

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

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

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

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

业园9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中船特气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现场出席情况;

(四)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2 关于提请审议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审议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六)针对股东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提

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并填

写表决票;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持续性,中船特气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近年来,基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实施了较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中标单位(部分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关联人”),截止2024年11月30日,实际已接受关联人提供基建工程及劳务金额为43,938.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整体未超过预计金额。根据公司各项目建设进度、支付金额和合同约定,为保障项目正常进行、尊重契约精神,公司拟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共计19,000.00万元。

上述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均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未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

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壮大公司业务规模,丰富公司业务种类,拓展大宗现场制气业务,加快公司研发、建设项目进度,节约成本,中船特气拟与派瑞科技、七一八所签订购买协议,约定由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安派瑞100%股权、大宗气体资产(半导体产业大宗气体制备首台套样机1台(套)和3项大宗气体制备知识产权)及其他实物资产(与特气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339台(套)),交易价格人民币共172,207,800.00元(含税,最终价格以国资监管机构评估备案为准),购买资金为中船特气自有资金。

派瑞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9.17%的股权;七一八所持有派瑞科技100%的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含本次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