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特气: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6证券简称:中船特气公告编号:2026-009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3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人 | 2025预计金额 | 2025实际发生金额 | 差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等(含外协、维修等服务)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 | 6,433.15 | 2,517.04 | 3,916.11 | |
| 其中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单位列示如下: |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1,285.58 | 886.72 | 398.86 | 碳酸锂采购等业务需求不及预期 |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2,949.00 | 1,157.17 | 1,791.83 | 1、内蒙公司二期项目延后,业务需求不及预期。2、引入供应商竞争机制,关联方份额下降。 | |
|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7.80 | 1.38 | 6.42 | ||
|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70.00 | 114.83 | -44.83 | ||
|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1,300.00 | 1.36 | 1,298.64 | 引入供应商竞争机制,关联方份额下降。 | |
| 其他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 | 820.77 | 355.58 | 465.19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 | 2,820.00 | 1,730.53 | 1,089.47 | |
| 其中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单位列示如下: |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1,500.00 | 1,413.24 | 86.76 | ||
|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500.00 | 154.56 | 345.44 | 需求不及预期,市场份额下降。 |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 | 162.73 | 237.27 | ||
| 其他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 | 420.00 | - | 420.00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基建工程及劳务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 | 34,163.33 | 14,015.05 | 20,148.28 | |
| 其中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单位列示如下: | |||||
|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33,218.94 | 13,181.32 | 20,037.62 | 1、年产150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年产50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年产3250吨三氟 | |
| 化氮项目等预计执行偏差,总体执行率97%。2、上海公司业务需求不及预期。 | |||||
| 其他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 | 944.40 | 833.73 | 110.67 | ||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场地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300.00 | 276.45 | 23.55 | |
| 向关联人支付无形资产许可费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561.32 | 378.23 | 183.09 | |
| 关联人代付公司水电费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60.00 | 70.69 | -10.69 |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13.81 | 86.19 | ||
| 公司代收关联方电费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55.00 | 35.57 | 19.43 | |
|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 |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 | 54,698.66 | 301.34 | |
| 合计 | 99,492.80 | 73,736.03 | 25,756.77 |
注:其他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为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单位。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等(含外协、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 | 6,395.40 | 5.41% | 104.07 | 2,517.04 | 1.91% | |
| 其中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单位列示如下: | |||||||
| 维修等服务)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2,176.17 | 1.84% | 71.66 | 886.72 | 0.67% | 电解槽业务需求增加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1,387.00 | 1.17% | 21.52 | 1,157.17 | 0.88% | ||
|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2,330.08 | 1.97% | 0.00 | 1.38 | 0.00% | 托管车采购及托管车维修业务需求增加 | |
|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0.08% | 0.00 | 114.83 | 0.09% | ||
|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73 | 1.36 | 0.00% | ||
| 其他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 | 402.15 | 0.34% | 9.16 | 355.58 | 0.25%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 | 1,380.02 | 0.47% | 3.54 | 1,730.53 | 0.77% | |
| 其中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单位列示如下: |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1,000.00 | 0.34% | 0.00 | 1,413.24 | 0.63% | 预计业务需求量下降 | |
|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300.00 | 0.10% | 0.00 | 154.56 | 0.07% |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50.01 | 0.00% | 3.54 | 162.73 | 0.07% | ||
| 其他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 | 30.01 | 0.00% | 0.00 | 0.00 | 0.00%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基建工程及劳务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 | 29,650.00 | 20.70% | 431.20 | 14,015.05 | 12.69% | |
| 其中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单位列示如下: | |||||||
|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9,300.00 | 20.45% | 180.48 | 13,181.32 | 11.94% | 年产3383吨高纯硫化氢等电子气体建设项目已完成公司 | |
| 立项,预计本年开始施工 | |||||||
| 其他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 | 350 | 0.24% | 250.72 | 833.73 | 0.75% | 年产170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基本已达到试生产状态,当年已转固 | |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场地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 | 264.87 | 41.02% | 0.00 | 276.45 | 44.83% | |
| 其中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单位列示如下: |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166.87 | 25.84% | 0.00 | 276.45 | 44.83% | ||
| 其他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 | 98.00 | 15.18% | 0.00 | 0.00 | 0.00% | ||
| 向关联人支付无形资产许可费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378.23 | 77.69% | 派瑞科技公司专利权法定期限届满,不再向其支付专利费 |
| 关联人代付公司水电费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60.00 | 0.19% | 11.12 | 70.69 | 0.25% | |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0.05% | 3.42 | 13.81 | 0.05% | ||
| 公司代收关联方电费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0.00 | 0.00% | 0.00 | 35.57 | 100.00% | |
|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 |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 | 55.32% | 112,683.89 | 54,698.66 | 22.10% | 取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完成超募资金补流 |
| 合计 | 167,765.29 | 113,237.24 | 73,736.03 | ||||
注:1、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2、2026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6年度同类业
务预计发生额,2025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3、鉴于上述关联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下属企事业单位,因此在各类别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上限范围内,同类交易主体可相互调剂额度。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11月8日 |
| 单位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徐鹏 |
| 注册资本 | 11,000,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89号 |
| 主营业务 | (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二)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保障业务。(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赁、管理业务。(五)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关联关系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
2.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公司名称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成立日期 | 1966年 |
| 单位类型 | 事业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李俊华 |
| 注册资本 | 9,9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展览路17号 |
| 主营业务 | 传感技术、激光技术、化工、精细化工、气体设备、核探测仪器技术研究开发及设备设计制造销售;环境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软件系统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建筑智能化弱电系统设计、施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环境可靠性试验检测服务、力学环境试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黑光夜视摄像仪制造销售;智能电子门锁、智能电子门禁、安防产品、 | ||
| 仪器仪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制氢设备、制氧产品、车载氢系统、智能设备、环境保护和治理设备、核电设备、石油探测设备、特种设备、通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养护品、三废处理、医药中间体、氘代产品、美容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空气净化治理、环保技术服务;电器、电子产品、净水产品、保健护理品、洗涤用品、针纺织品、服装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电器、自动控制及监控设备销售;制动液、防冻液、导热油、难熔金属制品、钨制品、贵金属衍生品、氘代氯仿、氘代甲醇、氘代乙烯、六氟丁二烯、氟化钙、硫酸钡、氯化钾、磷酸钙、四氟化锗、乙硅烷、六氟乙硅烷、全氟丙基双乙烯基醚、全氟对乙基环己烷磺酸钾、硫酸钾、冷媒(四氟乙烷)、碳酸锂、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衍生品、三氟甲磺酰氟、三氟甲磺酸酐、三氟甲磺酸锂、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钾、N-苯基-双(三氟甲磺酰)亚胺、双氟磺酰亚胺钾、双氟磺酰亚胺锂、三氟甲磺酸三氟甲基硅酯、双三氟甲磺酰亚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5日);经营本所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所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所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的生产、销售;设备租赁;金属制品加工、制冷设备设计、安装;普通货运;铝合金、塑钢门窗加工销售安装;玻璃制品加工销售;办公用品;百货;装修材料、印刷设备、印刷器材及配件销售;房屋租赁及房屋维护;以下限分支经营:印刷、住宿、饮食、预包装食品零售(粮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举办人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资产总额38.58亿元,净资产24.03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1.13亿元,净利润2.15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4月15日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董强 |
| 注册资本 | 42,115.07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6号和中船路5号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 ||
| 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电子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贵金属冶炼;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其他通用仪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股东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 关联关系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派瑞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01亿元,净资产11.48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8.78亿元,净利润1.2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4年7月21日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文武 |
| 注册资本 | 150,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
|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工业工程设计、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工程管理;销售机械设备;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海外工程总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企业 | ||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82亿元,净资产3.78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6.62亿元,净利润
0.05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89年2月20日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吴季平 |
| 注册资本 | 321,5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
| 主营业务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木材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金属矿石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食品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船舶销售;船舶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企业 | ||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63亿元,净资产55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12亿元,净利润0.3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名称 |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7年7月8日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金胜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层、3层、6层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股东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企业 | ||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2,953.36亿元,净资产217.06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9.85亿元,净利润
15.70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5年11月15日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李德雨 |
| 注册资本 | 32,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88号 |
| 主营业务 | 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作;核算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仪器仪 | ||
| 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 | 洛阳双瑞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 |
| 关联关系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企业 |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0.08亿元,净资产16.30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3.32亿元,净利润1.1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8.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8年3月20日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张玉广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中船路5号东北角 |
| 主营业务 | 制氢设备、制氧设备、车载氢系统、气体设备、特种设备、通用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无线电发射装置、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除外)、阀门及配件、管件、加氢装置、氢气存储设备、氢气压缩机、车载智能控制器、仪器仪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燃料电池系统(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工程总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自然科学研究;工程和技术研究;专业设计;工程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代理;Ⅱ:类6854-8-医用制气设备的生产,6856-1-供氧系统的生产(有效期至2026年7月20日);2002年分类目录:6821,6822,6823,6825,6826,6828,6830,6840(诊断试剂除外),6854,2017年分类目录:01,08,09,14,15,18的批零兼营(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9日);二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详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助听器除外);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管道安装和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境净化工程;工业清洗剂、消毒剂的技术研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包装箱、 | ||
| 器材箱的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主要股东 |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 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下属企业 |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27亿元,净资产2.31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22亿元,净利润-0.65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公司均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事业单位,因此,上述企事业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主要向关联人采购钢瓶、报警器、加工配件等物资,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或服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租入关联方房屋、场地,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基本建设服务,向关联方存款。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部门指导定价或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或提供方通常实行的常规取费标准之价格进行定价,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拟参考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在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并签署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人发生业务合作,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中船特气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