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微导纳米(688147)公司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全面核查了2023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上半年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1,351.85万元,转回减值准备1,489.0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后使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