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765,068.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71,358.18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640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新区支行 | 84050078801200000723 | 活期 | 75,157,109.2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39920180809906660 | 活期 | 16,673,581.35 |
中信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8110501013102106165 | 活期 | 145,715.08 |
合计 | 91,976,405.71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436.7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178.24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58.5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11,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金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认购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益 |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新吴支行 | 大额存单 | 7,000.00 | 1.7% | 2023-12-27 | 2024-6-27 | 已赎回,理财收益59.50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新吴支行 | 大额存单 | 4,500.00 | 1.5% | 2024-1-11 | 2024-4-11 | 已赎回,理财收益16.88万元 |
注:实际收益指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实际收益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扩大办公场地并新租赁办公地点,为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统一管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拟同步进行变更。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及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目前仍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
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预计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技术研发,可以提高生产效率。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24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A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