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出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财务报表,并拟对外报出。公司已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