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6-05-01  微导纳米(688147)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 人”)作为正在对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公 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2025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 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于军杰、代亚西

(三)现场检查人员

于军杰、代亚西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6 年4 月13 日、21 日、28 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 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 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对子公司的控制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 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度中明确 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 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2025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 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计师关于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

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 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 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 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会计师 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公司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年度督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予以规范,后续也将持续督促发行人提高对募 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 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 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 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 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2025 年度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 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保荐机 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议公司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 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 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 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会计师配合提供了关于现场检查事项的相关资料。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 项及意见”、“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军杰

代亚西

于军杰

代亚西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4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