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1,700,000张(1,170,000手)。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8,396.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921,603.78元,上述资金于2025年8月12日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
月
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43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义务。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截至目前,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 募投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状态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8110501012702765860 | 本次注销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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