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118058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
?上述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结项后无节余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0,023.64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102,347.14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2月20日 |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2026年
月,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结项后无节余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结项名称 | 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 |
| 结项时间 | 2026年7月 |
|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A) | 10,0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B) | 10,053.12万元 |
| 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C) | 53.12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D=A-B+C) | 0万元 |
注:募集资金相关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已用于募投项目,导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鉴于上述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对“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因该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涉及其他募投项目,待其余募投项目对应节余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届时,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适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予以结项。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