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股份”或“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芳源股份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芳源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芳源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芳源股份业务情况,对芳源股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芳源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芳源股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芳源股份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芳源股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芳源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芳源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上半年,芳源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前述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上半年,芳源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上半年,芳源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3年上半年,芳源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的增长,2023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705.78万元,同比增长50.81%;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7.72万元,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陆续转固调试,折旧费用、能源、辅料费用以及人工成本等管理费用相应增加;
2、公司于2022年9月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计提的利息费用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受金属价格波动影响,导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同比增加,如未来金属价格持续出现不利波动,存货跌价损失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若未来出现下游市场需求低迷、行业竞争持续加剧、镍钴金属市场价格持续剧烈波动、募投项目效
益实现不及预期等不利于公司经营的负面因素,公司可能面临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电池行业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动力电池是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动力来源的核心部件,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是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动力电池。2018年以来,动力电池技术的更新迭代较快,磷酸铁锂电池的长电芯方案、无模组技术(CTP)等技术进一步提升了其电池包的能量密度,未来两种技术路线的竞争还会继续。同时,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电池等新技术路线不断涌现。公司生产的NCA三元前驱体产品主要销售给松下用于生产三元锂电池,并最终用于特斯拉汽车生产。目前特斯拉汽车动力电池存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两种路线,同时钠离子电池等新技术路线不断涌现。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发生不利变化,则特斯拉对三元锂电池及松下对NCA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将会面临替代风险,公司NCA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将会受到较大影响。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发与推出迭代产品,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高镍三元前驱体是公司目前三元前驱体主要的业务方向,具有行业技术更新较快的特点。由于动力电池对于三元前驱体的各项理化性能及品质要求极其严格,如果未来公司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不能持续创新,无法紧跟行业要求在保障安全性、提高材料稳定性的前提下进行高镍化技术开发,或是新产品无法满足客户因产品更新换代提出的更高的技术指标,将对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与人员流失风险
三元前驱体的研发创新能力以及生产制造工艺是行业内企业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是保证公司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对高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需求日益强烈,并受员工个人职业规划、家庭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公司面临人员流失的风险。此外,公司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若由于公司人员流失、核心技术泄密,相关研发、工艺等积累成果被竞争对手获知和
模仿,则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会受到损害,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高,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出现技术路线转换、产品结构调整、增加新供应商或更换供应商等情况,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出现货款回收逾期、销售毛利率降低等问题,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业绩对松下依赖度较高,且目前松下NCA电池主要供给特斯拉,若未来新客户、新产品开发不及预期,或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引起松下对采购产品的技术路线、型号、数量要求发生变更以及更换供应商,或由于特斯拉减少对松下的采购等因素影响导致松下大幅减少对公司产品采购等情况,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集中度高,主要与上游资源行业集中度高有关。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公司采购需求将相应增加,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经营情况或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三元电池废料等资源,镍、钴、锂价格受市场供求、产业政策、宏观经济形势、地缘政治等多种因素影响呈现波动性,进而向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传导;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及突发性事件可能对公司原材料供应及采购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受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大幅上升影响,公司可能无法及时采购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或采购成本大幅上升。若不能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转嫁成本压力,公司盈利能力和生产经营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4、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公司资源整合、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内
部控制、部门协调及员工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若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无法适应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率产生负面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管理风险。
5、产能消化相关风险
为满足下游旺盛的市场需求,提高公司产品供给能力,公司积极推进三元前驱体等产品产能扩张,规划或实施芳源循环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芳源锂能年产2.5万吨高品质NCA/NCM前驱体和6,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芳源飞南年产5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产品、 芳源锂业“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及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等产能项目。上述项目是公司根据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的快速增长制定的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增长。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出现大幅波动,下游市场产业政策、技术路线、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出现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情形,公司新增产能将存在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期末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期末资产总额的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期末存货持续扩大,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面会对公司形成较大的流动资金占用,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特别是镍、钴等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公司存货可能出现跌价损失的风险。
2、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金属镍、钴市场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成本的影响不同步,主要辅助材料硫酸和液碱成本上升,以及与重大客户松下中国的合作方式变化所致。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由材料价格和加工费组成,其中材料价格主要取决于镍、钴金属含量和金属镍、钴的市场价格;加工费各期相对稳定。公司销售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主要取决于采购时点的金属镍或钴的市场价格、原材料中金属镍或钴的含
量及原材料品质等;如果未来金属镍或钴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风险。近年来,锂离子电池行业快速发展,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旺盛,行业竞争企业纷纷投入三元前驱体的研发与生产,行业产能持续扩张,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如果发生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调整、三元前驱体行业竞争无序、原材料价格的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保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等各种不利情形,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于由政策补贴所带来的蓬勃发展阶段,转向以市场需求为基础、技术创新为驱动的持续增长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及节能环保相关政策的变化对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链的技术体系、市场发展具有较大影响,进而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等产生影响。如果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014年开始,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退坡,在补贴支持下成长起来的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降本压力。高镍化作为当前三元前驱体领域突破和创新的重要方向之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均在高镍化方向进行了布局。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行业可能出现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下游涉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如果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动,国内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计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2023年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42,705.78 | 94,624.20 | 50.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7.72 | 281.75 | -60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01.46 | 211.37 | -763.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3.80 | 8,051.56 | -216.05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0,884.40 | 150,477.15 | 0.27 |
总资产 | 444,460.05 | 420,403.90 | 5.72 |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2023年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6 | -6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6 | -6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4 | -8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4 | 0.21 | 减少1.1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3 | 0.16 | 减少1.0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58 | 5.17 | 减少1.59个百分点 |
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0.81%,主要系下游新能源汽车领域及动力电池产业保持增长态势,公司产品销售量同比有所增加,同时本期产品销售价格有所提高所致。
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陆续转固调试,折旧费用、能源、辅料费用和人工成本等管理费用增加;2022年9月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提的利息费用增加;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加,上述原因综合导致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结合订单情况购买原材料支出增加所致。
2023年上半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减少,主要系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形成多项核心工艺技术。公司“萃杂不萃镍”技术改进了国内镍湿法冶金行业的工艺流程、降低了高纯硫酸镍的制造成本;自主研发的均相共沉淀技术、一次颗粒形貌调控技术和粒度分布调控技术,构建了完备的功能材料合成技术体系,提高了三元前驱体的电化学性能、烧结活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提高锂电池产品的能量密度、安全性能及循环性能;锂回收技术实现了低成本从低含锂三元废料中回收锂元素,有效提升锂的回收率,实现资源有效综合利用。
(二)稳定高效的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拥有稳定、高素质和专业化的技术团队,专业覆盖化学、材料、工程、分析等多学科领域。公司技术团队多年来专注于镍、钴、锂等可循环资源的综合利用,镍电池正极材料及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生产,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
(三)高品质控制优势
公司2015年引入松下品质控制体系,针对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复杂的生产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生产质量控制体系,对技术开发、工艺设计、设备研发以及对生产环节全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对产品的质量管控。
(四)多渠道原材料供应布局
公司长期从事镍钴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建立了多渠道、完善的原材料供应体系,公司与全球大型镍钴矿湿法冶炼中间品生产商MCC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自2021年2月起向松下中国采购金属镍豆、金属钴豆作为原材料生产NCA三元前驱体(由松下中国向必和必拓、嘉能可等采购镍豆、钴豆之后销售给公司),以保证镍钴资源
的稳定供应。同时,公司与全球最大的环保服务企业之一威立雅合资设立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企业威立雅江门,未来将充分利用威立雅在资源回收领域的渠道,进一步保障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
(五)高镍产品的先发优势
2015年,公司凭借球形氢氧化镍高镍化的技术积累,正式进入高镍NCA三元前驱体领域,针对松下的产品需求,成功解决了镍钴铝难以共沉淀的技术难题,实现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的突破;2017年底,公司开始向松下批量供应高镍三元前驱体NCA87;2019年底,开始向松下批量供应高镍三元前驱体NCA91。公司目前产品还包括高镍三元前驱体NCM83、NCM88等,主要在研产品包括NC92、NC98、NCM97等,镍含量将进一步提升。在新能源汽车政策降低补贴的金额、提高补贴的技术标准的背景下,高端新能源汽车向长续航里程方向发展,将进一步提升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的市场需求,带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高镍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已实现高镍三元前驱体系列产品的量产与销售,与国际一流锂电池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六)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认证制度,对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细致的考察。公司深耕镍电池正极材料和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多年,以领先的行业技术、严苛的品质控制和高效的响应速度,获得世界知名动力电池制造商松下的品质认证,并在2017年实现批量供货,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为松下高镍三元前驱体的重要供应商。此外,公司还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国内外领先的正极材料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3年上半年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5,113.47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4.44%,主要系公司为提升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二)研发进展
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增专利申请共12项,获得专利授权共2项,该2项专利授权分别为发明专利“宽分布无微粉三元前驱体及其制备方法”以及实用新型专利“用于生产前驱体的清洗回收装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9项、软件著作权6项,商标1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58元,共计募集资金36,640.0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0万元(不含前期已支付保荐费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7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35.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104.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6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办理完成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44050167023900001206 | - | 已销户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57474728524 | - | 已销户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8110901013701323070 | - | 已销户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755903417810920 | - | 已销户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817000012202043 | - | 已销户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44050167023900001231 | - | 已销户 |
合计 | - | - | - | -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2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36.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9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6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使用及2023年6月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3,836.97 | |
截至2023年初累计发生 | 项目投入 | B1 | 39,474.67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55.93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4,557.43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5.17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4,032.1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51.1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55.9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54.66 | |
差异 | G=E-F | 1.31 |
注:差异1.31万元系本期应计但尚未到账的闲置资金利息收入与利息收入投入部分的差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8110901013201492508 | 43.52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0.10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44050167023900001456 | 11.05 |
合计 | - | - | 54.66 |
注: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和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2023年1-6月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罗爱平 | 董事长、总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79,028,700 | 79,028,700 | - | - |
吴芳 | 董事、副总裁、实际控制人 | 17,843,800 | 17,843,800 | - | - |
谢宋树 | 董事、常务副总裁 | 2,131,600 | 2,131,600 | - | - |
龙全安 | 董事、副总裁 | 1,642,800 | 1,642,800 | - | - |
袁宇安 | 董事 | 15,046,100 | 15,046,100 | - | - |
陈万超 | 董事 | 526,800 | 526,800 | - | - |
邹育兵 | 独立董事 | - | - | - | - |
杨德明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尹荔松 | 独立董事 | - | - | - | - |
朱勤英 | 监事会主席 | 385,200 | 385,200 | - | - |
王珏 | 监事 | - | - | - | - |
罗佳 | 监事 | - | - | - | - |
张斌 | 副总裁 | 1,306,500 | 1,306,500 | - | - |
刘京星 | 副总裁 | 1,328,400 | 1,328,400 | - | - |
朱红斌 | 副总裁 | 40,000 | 40,000 | - | - |
陈剑良 | 董事会秘书 | 540,800 | 540,800 | - | - |
吕海斌 | 财务总监 | 40,000 | 40,000 | - | - |
注:间接持股数的计算方法系直接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乘以上述人员在该直接股东直接和间接的持股比例。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142,705.78万元,同比增长50.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7.72万元,公司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约10.66%,较去年上半年上升约0.44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毛利率稳中有升。公司2023年上半年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陆续转固调试,折旧费用、能源、辅料费用以及人工成本等管理费用相应增加;2、公司于2022年9月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计提的利息费用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受金属价格波动影响,导致期末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同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若未来出现不利于公司经营的负面因素,公司业绩可能存在下滑的风险。
保荐机构已在本报告之“三、重大风险事项”之“(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加强公司盈利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引致的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