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向晓三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安排调整,向晓三不再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委派丁锡锋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丁锡锋,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仙琚制药、司太立、迎丰股份、春晖智控、
日发精机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丁锡锋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质量控制复核人丁锡锋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