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芳源股份股票代码:688148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740室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740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集中竞价交易)、持股比例变动(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 释义 | |
芳源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元鼎 | 指 |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740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五矿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5月28日 |
注册资本 | 1,150,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12MA2CH0151T |
经营范围 | 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经营期限 | 2018年5月28日至2038年5月27日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740室 |
五矿元鼎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合伙人名称 | 出资比例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3.48%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25.13%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1.74% |
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70% |
宁波市鄞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0.87% |
五矿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 0.09% |
合计 | 1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熊小兵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因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因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询价转让、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11月26日,因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978,000股完成授予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508,740,000股增加至511,718,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从9.4351%减少至9.3802%。
(二)2022年8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17,180股,减持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48,000,000股减少至42,882,820股,持股比例从9.3802%减少至8.3802%。
(三)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可转债转股,公司股份总数由511,718,000股减少为510,173,05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从8.3802%增加至8.4055%。
(四)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33,789股,减持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42,882,820股减少至35,349,031股,持股比例从8.4055%减少至6.9288%。
(五)2024年12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203,461股,减持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35,349,031股减少至25,145,570股,持股比例从6.9288%减少至4.9288%。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减少以“-”填列) | 变动比例 |
五矿元鼎 | 因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 2021/11/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0549%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减少以“-”填列) | 变动比例 |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五矿元鼎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询价转让 | 2022/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7,180 | -1.0000% | |
因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五矿元鼎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2023/1/20-2023/10/2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0254% | |
集中竞价 | 2024/5/9-2024/1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7,533,789 | -1.4767% | |
询价转让 | 2024/1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03,461 | -2.0000% | |
合计 | -22,854,430 | -4.4797% |
注:上表的单项股份变动比例分别以股份变动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股份变动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5,145,5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288%,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五矿元鼎 | 合计持有股份 | 48,000,000 | 9.4351% | 25,145,570 | 4.928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25,145,570 | 4.928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000,000 | 9.4351% | 0 | 0 |
注:五矿元鼎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48,000,000股于2022年8月8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01,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0%,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交易时间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五矿元鼎 | 2024/10/8-2024/10/11 | 5,101,730 | 1.0000% | 集中竞价 | 4.74-5.78 |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熊小兵
日期:2024年12月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 |
股票简称 | 芳源股份 | 股票代码 | 6881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740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询价转让、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8,000,000股 持股比例:9.435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5,145,570股 持股比例:4.928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 方式:因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熊小兵
日期: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