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关于“芳源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7-21  芳源股份(688148)公司公告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芳源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证券代码:688148,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 债券代码:118020,债券简称:芳源转债

? 转股价格:14.00 元/股

? 转股时间:2023 年3 月29 日至2028 年9 月22 日

?2026 年7 月7 日至2026 年7 月20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 个交易日中 已有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1.90 元/股),预计触 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 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 号) 同意注册,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9 月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共计

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 日起六年,即自2022 年9 月23 日至2028 年9 月22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1 号文同意,公司64,20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 年11 月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芳 源转债”转股期间为2023 年3 月29 日至2028 年9 月22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8.62 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 于2023 年10 月27 日完成回购注销10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433,000 股,自2023 年10 月30 日起,“芳源转债” 转股价格由18.62 元/股调整为18.6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芳源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2、2025 年12 月12 日至2026 年1 月5 日,因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以及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 年1 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芳源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18.63 元/股向下修正为14.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1 月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 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 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 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6 年7 月7 日至2026 年7 月20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1.90 元/股),预计触发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 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 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 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如需了解“芳源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2 年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芳 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