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潘香婷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88人,代表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0,781,540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20,781,540份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和《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情况:同意20,781,54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 ;反对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方永斌、张静、全杰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同意由上述人员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情况:同意20,781,54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方永斌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锁定期届满后出售股票;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收益和现金资产的分配;办理持有人份额转让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3. 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的归属及所收回份额的授予、分配及相关价格的确定;
4.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 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 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变动等事项;
7. 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8. 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 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0. 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
11.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 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上述授权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表决情况:同意20,781,54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