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1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