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雷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
2、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5人,实际出席5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