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3-14  莱特光电(688150)公司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锁定期届满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特光电”)分别于 2023 年12 月29 日、2024 年1 月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期锁定期将于2026 年3 月14 日届满,解锁 日为2026 年3 月16 日(鉴于原解锁日2026 年3 月15 日为非交易日,解锁日顺 延至2026 年3 月16 日),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股票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及锁定期安排

根据《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莱特光电A 股普通股股票。2024 年3 月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 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192.60 万股股票已于2024 年3 月13 日非交易过户至“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92.60 万股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3 月15 日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9)。

根据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三期解 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满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 40%。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期届满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5 年3 月15 日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锁定期于2026 年3 月14 日届满,解锁日为2026 年 3 月16 日(鉴于原解锁日2026 年3 月15 日为非交易日,解锁日顺延至2026 年 3 月16 日),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共计577,800 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0.14%。第二期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股票,并将根据公司及个人 2025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对现金资产进行分配。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 持股计划》及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时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 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 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 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 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 以延长;

4、除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