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20.6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5.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75,55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2,824,737.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150,820.01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日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以前年度支付银行账户管理手续费等支出共计404.57元。
截至2022年1月1日,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总额13,943,180.33元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5,969,811.33元,合计29,912,991.66元已于2022年度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2022年度,公司实际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511,825,062.98元,其中: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资金8,522,528.49元,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92,000.00元,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3,110,534.49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000.00元。
2022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26,000,000.00元,其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0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6,000,000.00元。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为51,111,328.41元,同时发生银行账户管理手续费等支出共计3,632.53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2,003,067,004.51元。
项 目 | 募集资金发生情况(人民币元) |
2021年末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2,819,697,363.27 |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511,825,062.98 |
减: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326,000,000.00 |
减:手续费 | 3,632.53 |
减: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15,969,811.33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3,943,180.33 |
加:利息收入 | 51,111,328.41 |
2022年末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2,003,067,004.51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账 户 | 对账单余额(元)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宜港支行 | 425425008011000168854 | 1,009,598,398.07 |
中国银行宜昌自贸区支行 | 565171194070 | 895,856,455.49 |
中信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 8111501012200832022 | 90,044,957.45 |
合 计 | 1,995,499,811.01 |
注: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将已按照募集资金计划使用完毕、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所开设的存放补充流动资金和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2022年末,该账户已转为一般账户使用,但该账户转为一般账户之前存放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7,567,193.50元暂未转出到其他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2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7,567,193.50元从一般户转入监管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宜港支行425425008011000168854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12,991.66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1-01242号)。华泰联合证券已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已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890,044,957.45元,明细如下: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中国银行宜昌自贸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800,000.00 | 2022/12/30 | 2023/7/3 | 1.5900%-4.4020% | 否 |
中国银行宜昌自贸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99,200,000.00 | 2022/12/30 | 2023/7/4 | 1.6000%-4.4081% | 否 |
中信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 通知 存款 | 90,044,957.45 | 2022/12/30 | 无固定期限 | 2.100% | 否 |
合计 | 890,044,957.45 | - | - | - | -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2,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华泰联合证券已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超募资金32,6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793.32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华强科技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日期: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81,215.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176.8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176.8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 | 不适用 | 77,200.00 | 77,200.00 | 1,336.74 | 1,336.74 | 1.73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35,300.00 | 35,300.00 | 89.00 | 89.00 | 0.25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9,920.00 | 9,920.00 | 1,151.08 | 1,151.08 | 11.60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2,420.00 | 172,420.00 | 52,576.82 | 52,576.82 | 30.4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32,600.00 | 32,600.00 | 32,600.00 | 32,6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2,600.00 | 32,600.00 | 32,600.00 | 32,600.00 | 100.00 | |||||
合计 | 205,020.00 | 205,020.00 | 85,176.82 | 85,176.82 | 41.5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2,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超募资金32,6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到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12,991.66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1-01242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再规定时间内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报告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0,306.7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793.3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