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
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潘言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潘言宏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言宏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宜昌民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6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其所持有的股份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进行管理。潘言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榜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德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榜劳先生、陈德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榜劳先生、陈德安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推选刘榜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刘榜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榜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30日
附件:个人简历
附件:
个人简历
1.刘榜劳先生简历
刘榜劳,男,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春工程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战略信息部部长、工艺装备信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拟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2.陈德安先生简历
陈德安,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军品研究所副所长、军品事业部副部长、经营计划部部长、副总经理,湖北华中长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拟任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