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3-019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核准,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麒麟信安”)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336.16万元,其中使用4,136.16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5,2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83,319.12 |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 201.24 |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 3,934.92 |
手续费支出 | 0.06 |
以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5,200.00 |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 124.35 |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122.70 |
发行费用中未支付的印花税等 | 20.84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74,250.78 |
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 | 6,211.65 |
现金管理余额 | 68,039.1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及募投项目的变更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1000020215800000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兴湘支行 | 4305017848360000086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73190854761080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66220078801700001220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 | 7901030900010995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43131288801300186564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 60677914636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636933956 |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兴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现更名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专户账号:606779146367)的募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10000202158000003 | 1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兴湘 支行 | 43050178483600000868 | 5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731908547610808 | 5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分行 | 66220078801700001220 | 32.64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 | 79010309000109954 | 5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431312888013001865649 | 6,019.0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636933956 | |
合计 | 6,211.65 |
注: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均为通知存款。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839,169.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5459号《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8,039.13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6,200.00万元,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及通知存款余额为51,839.13万元。公司结构性存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开户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余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200.00 | 2022/12/6 | 2023/3/9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200.00 | 2022/12/6 | 2023/3/9 |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2,400.00 | 2022/12/28 | 2023/2/28 |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2,400.00 | 2022/12/28 | 2023/2/28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11,000.00 | 2022/12/30 | 2023/1/30 |
合计 | / | / | 16,200.00 | /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4,250.78万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6,211.65万元,现金管理余额68,039.1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200.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实施地点之间进行调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麒麟信安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7423-1号),认为:麒麟信安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麒麟信安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麒麟信安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83,319.1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36.16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36.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2022年度(含置换预先投入部分): | 9,336.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与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 | 否 | 13,070.61 | 13,070.61 | 13,070.61 | 1,542.64 | 1,542.64 | -11,527.97 | 11.80 | 2024年 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一云多芯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 | 否 | 15,774.48 | 15,774.48 | 15,774.48 | 981.44 | 981.44 | -14,793.05 | 6.22 | 2024年 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新一代安全存储系统研发项目 | 否 | 18,022.45 | 18,022.45 | 18,022.45 | 1,548.99 | 1,548.99 | -16,473.46 | 8.59 | 2024年 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 否 | 7,876.44 | 7,876.44 | 7,876.44 | 0 | 0 | -7,876.44 | 0 | 2026年 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11,208.31 | 11,208.31 | 11,208.31 | 63.10 | 63.10 | -11,145.22 | 0.56 | 2025年 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5,952.29 | 65,952.29 | 65,952.29 | 4,136.16 | 4,136.16 | -61,816.13 | 6.27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2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200.00 | 5,2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剩余超募资金 | / | 12,166.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小计 | / | 17,366.83 | / | / | 5,200.00 | 5,200.00 | / | / | / | / | / | / |
合计 | / | 83,319.12 | / | / | 9,336.16 | 9,336.16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 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83.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5459号《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2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8,039.13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2年11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2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使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