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关于公司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已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内部治理结构,并建立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同时,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搭建了覆盖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和内控环境,提升内控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23年2月修订)》第二章第三条(二)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涛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