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9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5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09.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0名激励对象授予16.02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授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