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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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5日,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89,424股,占公司总股本78,738,639股的比例为0.49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7.69元/股,最低价为35.2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52,274.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2.1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12)。
二、首次实施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89,424股,占公司总股本78,738,639股的比例为
0.49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7.69元/股,最低价为35.2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52,274.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