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1  麒麟信安(688152)公司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额度、产品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此次现金管理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和监督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内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日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