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之内。调整后的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10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5.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151.25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授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0)。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